荊門市文化宮鐵路大橋處鐵路運轉電纜11月15日被人為損壞70余米,形成焦柳線停運兩個半小時,給鐵路部門帶來嚴重經濟損失和安全隱患。此案被鐵路公安部門高度重視,武鐵路公安局責令襄陽鐵路公安處刑偵支隊建立專案組打開案子的偵查作業(yè)。3天曩昔,除了案發(fā)時間段并不太明晰的監(jiān)控視頻這一頭緒,案子偵破作業(yè)一度墮入僵局,遲遲不能獲得實質性打破。
11月29日,鐵路公安專案組造訪中了解到此處屬荊門市公安局城東警務站巡區(qū),所以便前往該站找到負責人韓強,將案情予以通報,并懇求了解社情民意的城東警務站予以幫忙。接到協(xié)查通報后,城東警務站負責人韓強當即招集主干民警舉行警情研判會。韓強帶領警務站站長助理遲明廣、田合平重復觀看專案組供給的現場監(jiān)控錄像。因視頻并非高清畫質,這給民警們爭辯嫌疑目標制作了不少費事。經過慢動作回放,民警們一幀、一格的尋覓視頻中可疑人員的穿著、容顏和行走姿勢特征。幾個小時的重復檢查,民警們對嫌疑目標的特征形成了一個根本判別:現場嫌疑目標年紀別離介于30-45歲左右的男性中年人員,穿著污損,其間一名嫌疑目標行走時有顯著外擺腿特征。
有了對現場可疑人員的根本特征斷定后,城東警務站韓強、遲明廣、田合平分頭展開作業(yè)。韓強使用警綜渠道展開信息排查和比對;遲明廣調取近期盜搶警情信息以案找人;田合平使用警務站微信作業(yè)群廣泛聯絡各警組民警,問詢民警們在造訪和接處警中有無契合特征人員。經過嚴重作業(yè),信息漸漸聚集起來,契合特征的人員規(guī)模一步步縮小,終究鎖定在白云大路老啤酒廠橋下旅居的漂泊人員具有嚴重作案嫌疑。
為進一步核實嫌疑人狀況,田合平帶領輔警換上便裝前往漂泊人員旅居點進行核對。經私自重復查詢,橋洞內一名男人與視頻中可疑男人表面體形特征極為類似。經過進一步查詢了解,該伙人員中有一名男人腿部有殘疾行走時有外擺特征。至此,狀況根本明亮,城東警務站斷定橋洞下旅居的漂泊人員具有作案動機、作案時間且體貌特征根本相符,具有嚴重作案嫌疑。
為保證滿有把握,韓強當即布置警力對嫌疑目標居住地周邊進行外圍操控,同步將案情和現場狀況上報支隊、通報鐵路公安專班。速戰(zhàn)速決,駐站副支隊長董明波當即調派警力與鐵路公安專班民警、東寶分局龍泉派出所刑偵中隊在城東警務站組成抓捕舉動組,研討擬定抓捕計劃,一起施行抓捕。經現場便衣監(jiān)控民警發(fā)回信息承認,抓捕時機成熟,抓捕舉動組當即趕到現場,當場抓獲一名11.15損壞鐵路運轉電纜案子嫌疑人?,F嫌疑人己移交給襄陽鐵路公安處辦案專班持續(xù)檢查。